參展要求及守則: |
1 |
凡曾在中華、育華中學就讀的校友及親屬(父母/兄弟姐妹/配偶/子女)均可參加; |
2 |
報名費:按每一項目(如書法及攝影則視為兩項),每人/集體(如以屆別為單位)收取100元; |
3 |
籌備小組成立評選小組進行甄選,小組有對作品的展出、展覽位置有最終決定權; |
4 |
個人參展者每人最多可交4份作品供挑選,作品製作/裝裱費用自行負擔 (照片可安排集中曬相/裝裱),若作品未獲挑選則無需繳費; |
5 |
把作品照片(規格不少於4百萬象素或2700x1800dpi*,含長/濶/高尺寸)於2014年12月底前電郵上述郵址供籌備小組甄選,逾期會視為放棄參展; 展品最遲需於2014年12月底前提交籌備小組進行甄選及制作場刊; |
6 |
展品規格(上限,未計裝裱)
a. 照片:一般為12” x 18”
b. 書法/畫作:寬 28”(裝裱後不逾36”)
c.裝置藝術:若獨立放置,底座面積 3’ x 3’ ,高度5’ |
7 |
參展者請於展覽首日及結束後自行運送展品到達/離開展場,並協助佈置和清場; |
8 |
主辦單位不會對展品等進行投保,展品倘有損壞、遺失,恕不負責,如有需要請自行投保。 |
9 |
請於11月15日前填妥表格(二)「制作場刊資料表格」連同一份作品的數碼相片(*標準同上二‧5)及個人照片電郵上述郵址供制作場刊之用。 |
|
附表二份 (另頁) 點擊下載 表格一: 參展回條 表格二: 作品及場刊制作資料表格 |
|
中華‧育華中學校友會視覺藝術展(2015)籌備小組
二○一四年八月卅日
|
|
|
|
|